维修过程中损坏镜头,店员态度恶劣,不配合解决有直接因果的问题。

网友保保_iuntqzn4

已完结

【因果关系】当事人提供的验货单显示,在当事人交付镜头给佳能维修店时,对方出具的验货单上没有提及“相机不能上机”,但在临近取回时,店员声称“相机不能上机”。与当事人提供的通话记录中店员口头陈述、微信记录、录音文字整理等证据材料,相互印证足以证明,佳能维修店在委托顺丰快递运输客户镜头后,镜头才出现故障,光圈损坏,无法使用。依据现状,佳能维修店的维修行为与案涉相机受损状态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的维修行为存在不当。 【租赁镜头费用或暂时提供替换镜头】对于主张的镜头租赁费用损失,当事人早已告知维修店周五需要使用该镜头,店员明知该事实。若镜头受损,当事人必须另行租赁镜头使用,因此该损失必然实际发生,与佳能维修的不当维修行为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后续】 在2024年1月10日与佳能维修店沟通后,双方沟通好就近期使用问题的解决方法,为:佳能维修店方需在2024年1月12日下午为当事人提供佳能rf100-500镜头,当事人只需前往领取使用。然而在2023年1月11日,维修店以微信电话通知当事人无法提供镜头,明确承认“反悔”,需要当事人自行租借镜头并承担押金费用,可以为当事人报销租金费用。当事人接受自行租赁的解决方式,但无法承担高达1-2万元的押金费用,向维修店方寻求帮助。维修店提出的初步方案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后续态度恶劣,表示不能提供帮助,转移风险,让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均有视频为证。 【诉求】 需要两名维修店员正式道歉,并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可以接受的租赁镜头方案,在2024年1月12日拿到镜头,报销租金。后续需要免费维修镜头,并补偿损失。

展开全部
评论 0
投诉信息
佳能 佳能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涉诉金额:
20299元
投诉编号:
96658658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