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小米商城售后服务欠缺

网友保保_FAx6FJAR

已完结

2月22日本人在仔细查阅小米商城向消费者明示的七天无理由相关条例并且向客服索要详细政策后,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原由向小米商城提出退货(相关货品即redmi book pro 15 2023未拆封并未激活任何系统),2月24日下午,相关负责人致电以“该商品已换过一次货”的理由拒绝我的申请并寄回了未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当时本人误以为是自己漏看/错看了相关条例,而在重新浏览了相关条例后发现在本人能够查到的地方(包括商品详情页、向客服咨询相关政策等等)都没有“经过换货后的笔记本电脑即使未拆封也不可参与七天无理由退换”此条例,当下立刻向客服提出我的疑问,并要求给出这一条例的出处,客服的回复是“暂时没有设立相关条例,无法提供明示的出处,但就是不行”,并要求我体谅理解,并表示会向上级建议将这条纳入退换政策,我当下表示拒绝并要求给出处理结果,只是说登记会有专员联系,在漫长的等待后专员回电,说法与客服无异,即本人目前的产品已经经过换货,即便是未拆封未激活也不可退货,本人认为依照明示条例,当下情况符合七天无理由,本人向其表明无论是在商品详情页还是客服提供的详细政策中都没有这一条规定称换货后不支持退货,专员诡辩道“那也没有写明换过货后就还支持退货”,我认为这是在转移责任,如果官方没有特殊标注说明,我为什么不能认为就是可以退货呢?况且本产品未拆封未激活任何的系统,完全符合退换政策,专员又表示这就是规定,无法给出处理结果,随机我要求其提供相关规定的查阅渠道,他又表示“此为公司内部规定,无法向我提供,并且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把所有政策详细的标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