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收取费用和商家说的不一致
已完结
本人于2023年11月6日在拼多多软件上购买了一款流量卡,商家宣传该套餐为一个月九元,本人收到卡之后,按照商家的方式进行激活,首充50。现在使用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流量套餐和当时宣传的流量套餐不一致,三天之前给商家发过消息,商家那边一直模棱两可,不予回复。要求消费者在他领取新的手机卡才给予旧卡的消费报销,商家玩弄字眼虚假信息,欺*消费者,为本人带来了20元的损失,(套餐是29,不是商家说的九元),本人认为商家的虚假宣传已经严重的侵犯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权益》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为五百元。本人要求商家退还本人的话费,并依法赔偿本人500元经济损失。若商家拒绝赔偿,本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