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租车非法索取费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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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我们在3月7日通过滴滴APP下单租赁一辆经济型5座的纯电动比亚迪海豚汽车于9-10日使用,平台通过哈啰租车派单给深圳市捷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378.2元。3月9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提车后,我们车辆和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及时联系租车方后,对方让我们以“朋友借车”的名义报保险定损,车辆进厂后于3月17日维修好。 【不合理收费】 租车方要求我们支付:车辆维修费(基础保障免赔部分)1500元+车辆维修期间停运费1418元+车辆损坏折旧费3760.5元。目前我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了停运费1418元,被滴滴平台强制扣除支付宝花呗5000元。 【投诉问题】 1. 捷华公司在合同中未说明此车是个人车辆,且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说明其车辆是否在交通部门做了使用性质备案或变更;商家未向承租人做重要信息告知,给我们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非营运车辆不应该产生停运费,商家索取停运费的行为等同于不法收入,商家使用该小汽车租赁并盈利的行为也是违法盈利 2. 商家诱导我们对保险公司假借朋友借车的名义进行骗保,并且要求我方在保险已全额赔付维修费的情况下额外支付维修费用,同时欺骗了保险公司和用户 3. 在平台下单界面及提车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相关收费明细均无显著提示和详细说明,且我方在签署线下合同后迄今未收到实体合同或电子版确认,即未事先告知消费者有关信息,未履行显著提示、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情况下,商家利用模板合同和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收费 4. 滴滴和哈啰作为租车平台方,理应对入驻商户和租赁车辆及服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理合规的收费标准也不应予以支持。投诉平台的故意诱导、未尽详尽告知义务让用户签订合同且平台合同与商家合同为阴阳合同非完全一致,以及对合作平台和入驻商户的监管失职、助长不良商户对用户正当权益的侵害而不作为的恶劣行为! 【本人诉求】 综合上述,我方要求商家和平台退回不合规且不合法的各项费用索取,并要求退还租车的全部费用即:退回我方已经支付的停运费1418元、通过支付宝花呗被强制扣除的5000元、租车费用378.2元,并马上在滴滴平台上完结该笔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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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滴滴租车 滴滴租车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涉诉金额:
7057元
投诉编号:
9691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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