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出行高速费分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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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4月3日在滴答顺风车平台搭乘青岛前往日照市的顺风车,期间有车主和另外一个乘客,根据平台公示的高速费平摊规则如下,“以高速费发票建议以订单数量与车主进行协商平分。分摊高速费的上限,不得超过当前高速路段发生费用,除以费用发生时的乘客订单数。如:拼车行程载有2组乘客。假设该路段高速费全由乘客承担,发生高速费用60元时。若两组乘客均在车内,则每一组乘客(一笔订单)将支付30元。若仅1组乘客在车内,则独立支付费用60元。若车主也愿意参与平摊,则每一组乘客(一笔订单)只需支付将20元,车主也承担20元。”(图一为原文) 在此期间产生高速费80元,下车后车主告知我付其40元,称另外一位乘客无需付款(因为该乘客没有备注),让我承担另一半所有的高速费,根据平台规则我找到客服,客服告知我(图2)另一位乘客没有备注,确实也需要平摊其高速费,但是客服说也无法强制对方支付,没有给出解决办法说安排专员处理。 4月4日客服来电告诉我解决办法就是核实确实是应该平摊,但是由于无法强制另外的乘客支付费用,只能让我支付一下返我15元现金券,现金券必须30天内使用,并且必须在平台再次打车才能使用,这种继续消费返我现金券的方式没有人能接受,本来就不是我个人应该花的钱现在返我一张必须再次打长途车才能使用的券我不能接受,我的诉求就是按照正常金额退我20元现金,不接受再次在此平台进行消费才能得到我本来不应该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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