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网拒绝合理退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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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12月22日10:12分在大麦app购买南京市文旅消费政府补贴剧目-法语原版音乐剧《唐璜》2024年4月27日的演出门票1张,因本人家人突发意外住院,确定演出日期时已不在演出地,想要退票,多次联系大麦线上客服申请退款。在与人工客服沟通过程中,平台方提出可以通过医院公章和缴费凭证进行反馈退票,然而先后不到半天时间回复,以“演出票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是4.27,距现在还有5天的时间;由于本人并未取票,且申请时间距离演出时间尚早,并没有超过时效,无法退票属于不合理说法。2. 我选择再次合理沟通,提交医院缴费单,平台方却表示该演出票不退不换,一切以购票界面显示规则为准。而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消费者本人的权益。 平台方回复:其作为票务代理平台不参与项目的退票规则制定及退票手续费收取。并且多次拒绝告知该法规出处。 1.倘若大麦明明清楚规则不由他们制定,为何他们光明正大挂在自己的平台上,是否存在恶意引导消费者的行为? 2.大麦若是不参与规则的制定,为何又以该规则为理由拒绝消费者退票? 3.倘若大麦不参与规则的制定,为何在消费者告知该法规的不当之处,大麦依旧参照该法规行事,拒绝消费者诉求,是否是默许毫无源头的规定凌驾于明确的法律条文之上? 基于上述理由,我的唯一诉求就是要求平台方按照法规如实履行退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