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虚假宣传导致回购款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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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宋宇杰在2023年10月11日在衡阳美东雷克萨斯购买RZ450一台,金额45****00元,雷克萨斯宣传一年内9折回购,付清全款后,签署保值回购合同。 2023年12月26日,本人于雷克萨斯(深圳大兴丰通店)置换新车并且发起回购申请,按照回购合同中条款约定,雷克萨斯委托广州广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爱)提供回购服务,并分两次支付共计41****10元回购款。 2024年1月29日,本人收到广爱支付的第一笔款项23****00元。 2024年2月26日,本人置换的新车上完行驶证,并且由4s店发送扫描件给广爱。按照合同约定,广爱需要在收到新车行驶证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回购尾款,但是,广爱一直拖延不办,用各种说辞拖延,直至今日(2024年4月22日)仍然没有支付回购尾款。几乎拖了两个月。 期间本人多次拨打雷克萨斯投诉热线,得到的回复大多都是推责于广爱,雷克萨斯厂家这种虚假宣传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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