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SJOLzErw

处理中

2024年4月26日17点17分,在猫眼购买了上海潮声音乐有限公司举办的薛之谦2024年5月10号的演唱会门票,后续发现时间有冲突,申请退票,猫眼拒绝,理由是我已经退过一次了,在猫眼的购票规则上,退票规则属于最下方,没有提示,如果直接购票不往下翻的话,是看不见的,没有起到告知的作用,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所以该公司得说明《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在产生一次退票后,如该购票人购票账户再次购买同场次演出票后,将不再享有退票权益。》此项无效,且演出门票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门票不属于消费者定作的商品,或鲜活易腐的商品,也不属于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更不属于报纸期刊。 演出门票通常是在演出当天才生效的,因此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7条,演出门票不属于:(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故而,演出门票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的。我的诉求是要求退款!!!   遇到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客服,但客服态度非常强硬表示“猫眼APP的所售票务经过备案,无论几笔订单,一个注册号只办理一个订单的退款,另一订单不予退款”该行为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完全相驳。如果只能退一次,那就应该在购买时设置只能买一次,让买不让退就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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