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卡虚假宣传导致资费纠纷
网友保保_1aWxNToQ
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4月23日在某平台购买了一款名为好运卡的流量卡,本人收到卡后按商家要求激活开通购买月套餐流量使用,使用过程,发现使用天数没够30天,在套餐还有流量到情况下,就被停网,并被要求付钱再购买新的月套餐才可正常使用,本人认为权益受到损害。联系商家,商家说上网期限可以延期一周时间,哪知看后台只延期5天,而且根本也上不了网。商家态度恶劣,不予处理,玩字游戏,欺骗消费者,为本人带来了80元的经济损失,本人认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人要求商家退还本人的损失80元,并依法赔偿本人500元经济损失。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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