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达游轮改签消费金问题

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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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母是从携程上预定了9月15日爱达魔都号游轮房号是11271,并提前十天购买好前往上海的火车票。9月14日接到了爱达游轮方的官方通知,因为台风原因,15日船次取消。并按官方公告给与赔偿。具体赔偿是:改签后一个房间赔偿1000元港币消费金和取消赔偿600元人民币。我们家选择的是改签至27号的船。和旅行社再三沟通后,携程确认改签成功,27日爱达魔都游轮的房号是8333。而1000元港币消费金的事情,也一直和携程 爱达沟通。携程告知我改签成功了,但是爱达对于消费金之事是有附加条件的,只有在爱达官网订船票的旅客才能有消费金,原因是爱达官网上的价格高于携程上的价格,船是改签成功了,但是消费金爱达不愿意给。通过爱达客服电话和船上工作人员沟通,爱达官方否认携程的说法,说是一视同仁,改签的都有1000元港币消费金。在船上我前往服务台沟通五次以上,倒数第二天才告知我,我家不属于改签,而是重新签订了订房合同。好家伙,真的是天才的做法!爱达游轮先是拒绝携程消费金的事情,而后让旅行社取消原15日的合同,重新签订27日船次的合同。这样就把改签的客户变成了新签订合同的客户。成功的规避了消费金的支出,把消费金的皮球踢给了旅行社。试问,消费金是由爱达游轮支付,携程有什么理由去做小动作呢?携程和爱达在价格上存在分歧,最后受到损失的是消费者。我们完全接受不了。我们家于15日和27日都有相应船号房间号,事实就是属于改签的消费者。爱达官网我有相应的截图 短信和聊天记录。携程也再三确认我是改签挪团的客服。和我们类似的旅客,27日船次没有1000也有几百。我们要求爱达官方履行承诺,如果改签和退款有附加条件,就在公告上写明,而不是通过不耻的小伎俩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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