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拍拍二手相机退货纠纷
网友保保_veRBuuXy
我于2024年9月26日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台二手相机,使用过程中发现相机镜头里有灰,不是表面可以清理的,故2024年10月3日申请了退货,然后商家告知需把退换原因改成“其他”,由于没及时在平台查看消息导致时间超出并关闭售后服务单,所以我也申请了延长自动收货时间并申请京东客服介入。 4号京东客服通过退货申请改为维修单(说这样操作是可以的,也能退货退款),5号相机寄出次日6号到达 ,但商家拒收,说相机有使用过拍照次数超过50张不给退,如果想要签收必须支付9月27号到10月5号之间的相机租金费890元,我提出疑问说不是有“其他无理由退换货”的保障吗,在此期间不是都可以使用的吗?商家回复说不是这样定义的,要以他自己定义来收费,并不断催促我做出决定否则就退回去了,由于我当时在上班时间不能接太久电话再加上商家的催促,慌忙协商为扣费300,然后当晚京东客服和京东物流都打来电话访问纠纷进度,我把协商结果告知她们,她们都很疑惑说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七天无理由也不是商家所定义那样,需要把情况反馈给她们领导并转交给二手“拍拍”客服,我才知道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所以才再次发起申请退还扣费300,然后拍拍客服说她们没办法让商家退还了,而且当时我们自己也是协商好了,我说我不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是商家忽悠和催促下同意的,拍拍客服就说都是没办法的然后就结束通话,我想请问这样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 如果是我现在的诉求是要求平台给我退款300,或者只扣除超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后那一天5号的相机租金费,这样我们也可以为国家提出鼓励和支持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