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涉嫌合同纠纷及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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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5月25日在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订购林肯航海家一台,问及是否有大客户优惠政策,销售告知医务人员高级职称可以申请指导价2%的补贴,但需经厂家审批通过后才行,故当时签订的销售合同(编号0019060)中写明:厂家补贴待客户资料通过后补贴7000元。5月26日将补贴政策所需资料全部提供给4S,6月3日获悉补贴政策申请资料已全部提交,直至11月13日仍也未收到补贴。期间多次联系4S店,林肯之道APP反映,林肯厂家400电话投诉,均无果。 2024年10月26日扬州天旭达林肯店(电话133****9622)来电告知我,大客户优惠补贴在购车时折算在车价里。2024年11月15日第二次来电告知我,因我违反合同约定,该补贴不会给我。购车合同在提车时被4s收走,以为我不知道合同内容,歪曲事实,欺*消费者,但我有原始购车合同照片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