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寓住房:合同不合理条款及噪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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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在“相寓”App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并且房屋存在严重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居住质量。 合同不合理条款: 根据我与房东(我爱我家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有部分条款明显对我作为租户不公平。例如,合同规定我在提前解约时必须承担不合理的违约金,而未考虑到租赁期间出现了影响我居住环境的严重问题,如楼上住户夜间噪音和早晨操场噪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若租赁房屋存在严重影响租赁目的的问题,租户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不承担不合理的费用或赔偿。此类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关“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租户在遇到影响居住目的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应承担不合理的费用或赔偿。 租赁期间噪音问题: 自我入住以来,楼上住户夜间噪音严重扰民,且早晨8点,楼下操场音响播放音乐,音量常常达到58-60分贝,影响我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若持续性噪音扰民,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我要求: 解除租赁合同,且不应扣除第二个月的租金; 根据法律条款,要求物业公司、房东方承担噪音扰民的整改责任,保证居住环境的安静。 恳请贵平台协助我解决这一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