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拒绝送货上门,12305投诉后,无任何沟通进行虚假签收,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法进行处罚

已完结

从12月底开始,申通快递对于快递都不投递送货上门,如果投诉就直接赔款,称快递丢失,现在投诉之后直接虚假签收,无任何电话联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非常抱歉!企业选择不对外公开处理结果,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