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erella辛朵瑞拉摄影诱导高消费并存在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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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2.7号在广东中山石岐区街道逢源路逢源商业街12号2层辛朵瑞拉公司咨询,在谈话过程中,我直接明确我要先了解258套餐,推销员一直诱导高消费),看了套餐没有自己喜欢的风格的,并且宣传的套餐是没底片,要买的话120/张,一套1000多。。。还有密密麻麻的他的价格单,什么摄影师团队收费,场地收费,动则上千,那个推销员和店长一直在那给我算账,说原来要大几千的,现在给我优惠多少多少,我说我要再考虑考虑,回家想想,那个人就说回去就没有这个活动了,真的要是大家进入到这种环境中,会容易被影响到的,我就昏头昏脑的,最终和店长谈判1000元两套服装,8张底片,由于我刚出来工作,没什么钱,是先交订金500,那两个人一唱一和,赶紧拿刷卡机给我二维码扫,然后才拿出来这个红色协议纸给我, 事后我好好看了这张协议,很多漏洞和坑, 首先第一个坑,消费者应该先签协议了解合同,再交定金,而这家店是先让你交完定金才告诉你有协议这种事情 第二个坑,在消费者是否已经悉知这张纸的内容,它是已经默认勾了是,但这个并不是消费者勾的,就是我本人,没有勾这个,交完钱之后,推销员只是催你马上签个名 第三个坑,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个退款协议内容,假如你交了钱之后,你什么档期都没有约,没有影响到他的档期以及人员的调配,什么资源都没有影响到,他都要扣你20% 纯属就是霸王条约。又假如你交了钱之后跟他说某一天预约拍摄,第二天你有事情变动,那你就是属于三天之内跟他提出拍摄变动,你要退款,那就要扣除你30%,以此类推,超过七天。你是退款,一分钱都没有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订金500元,不是400元 并且控诉商家以下违法行为: 1.在隐瞒合同内容的基础上,让我先交了定金,并且在我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在已悉知内容框上面,你们自己的工作人员打了勾,这是什么个意思?这样的合同根本不作数 这样属于消费欺诈 2.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我的总套餐是1000元,商家这边最多收取我200块钱定金,而离谱的是要收我百分之50这家店 3.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