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早餐致食物中毒,要求赔偿医药费
网友保保_jXbT5esK
已完结
按照食物中毒 本人李雪(身份证号21****198****84044),于2025年2月15日,在肯德基三亚红沙同心家园店买早餐花费10.8元,吃完后中午开始又拉又吐。 后面严重到水喝下去都吐,吐了胆汁。然后在平台联系商家食物中毒,下午4点左右,有人自称是红沙店肯德基经理回复电话,电话号如图2。经理不能解决问题,说卖了20份早餐就我反应有问题,而且我是只吃了早餐,中午饭都没吃一直在吐。店家态度敷衍不解决,之前也在这买过有记录。下午太严重,去了红沙社区医院挂点滴。有就诊记录,诊断为急性肠胃炎。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赔付一千元,并报销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