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同城快递员导致电脑损坏拒绝赔偿
网友保保_ZtixIqt2
已完结
本人在3月11号18.00左右下单顺丰同城派送一部电脑给客户,19.19分左右派送员送到客户手中发现被磕坏一个角,派送员取件没有按正常流程拍好物品,再取走,反过来指责发件人未告知是电子产品,拒不承认自己磕坏物品,给顺丰同城打电话反馈,一直磨磨唧唧在核实,已提供监控录像,多次暗示录像不清晰不能成为有效证据,监控录像非常清晰顺丰同城快递员取走电脑的四个角是正常情况。还睁眼说瞎话推卸责任,因为顺丰同城造成的损失,客户到门店报警,投诉要求赔偿1000元和免费换外壳880元,3月18号又赔偿客户1055元,顺丰同城客服到现在还没给我解决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三十九条、五十三条、三百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快递公司自己的损失、过失,造成对方财产受到损失的,即使不是故意损失、损毁或丢失,也是被认为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我国民典法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我要求顺丰赔付是合情合理的。我国民典法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所以,我请求补偿我的损失,并且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