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销售误导及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网友保保_CZHLC0TH
2017年2月中国太平保险业务员王秀梅联系本人当时负责我大儿子的保险,续费的时候无意聊起想给自己和女儿也买份保险,于是她以亲戚姨姨的身份诱导我购买太平保险的爱相伴一般意外和医安心,真爱健康,福佑双全金色前程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号004497****8,0134****6833008,012236****8,0134****6833008,010441****8,010441****8,004497****8,0134****6833008,01134****683308,01134****683308:。当时宣称该保险等于储蓄,生病可以全报·生病看病不用担心没钱看,保险全额给垫付,不生病的还能分红,保险缴满20年后可以拿回本金和分红。关于该保险的其他内容和风险一字不提,也未提醒我仔细阅读合同,全部包揽直接教我在合同上签字就行了。由于缺乏保险业务知识和出于姨姨这个称呼的信任便在业务员王秀梅的诱导下签订合同,并快递交于她处理合同。在整个合同的签订中,太平保险没有其他人向我解释过条款的内容和风险告知,8年来该保险公司没有过任何回访,2017年-2024年我一直正常缴费,2024年由于身边很多朋友亲戚向太平保险客服和查资料了解到该保险并不是当时所说那样,发现自己被诈*了,向中国太平总公司了解,工作人员回答合同详细内容,才深知我买的保险并不是当时业务员形容的那样。我当时提出投诉和退保的要求,打了12378后期该分公司人员也有人联系我一副爱答不理的态度,说3.5个工作日联系我,至今9天了也没给我回访,当时第一通电话工作人员对我讥笑嘲讽,称不管我怎么投诉也没用,合同上有你的签名。中国太平让员工虚假宣传和隐瞒保险合同重要内容、避重就轻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在欺瞒消费者的基础下诱导签名,最后还以“签名”逃避法律责任,事后又推诿责任。中国太平滕州分公司欺炸在先,被欺*签订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已多次向中国太平热线投诉均无效果,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调查此事,绝对不止我一个受害者,中国太平滕州分公司也不仅仅只有这些违规行为,还消费者一个透明没有欺瞒没有套路的朗朗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