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深圳潮生活惠民百事通
网友保保_033BsTaY
处理中
投诉对象 合同主体: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 关联企业:深圳市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对接方) 投诉事项及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 该机构在2023年10月30日推广“高级公共营养师培训”时,以“政府补贴2000元”为诱导,隐瞒国家已停止相关考试的关键事实,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未履行告知义务与合同违约 报名后机构未提供实际培训服务,且始终未主动告知考试取消,经消费者多次催促仍敷衍拖延,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按约定履行;未履行的应退还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