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地板定金超额收取及拒绝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bada6e06
投诉商家名称:富森地板 经营地址:成都市富森美家居成华店建材馆4楼富森地板 一、投诉请求 1. 责令商家退还违法超额收取的定金 (超出总价20%的部分); 2. 若实际测量面积不足30㎡,按调整后总价重新计算定金,退还差额; 3. 对商家违法收取定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 二、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3月22日在成都市富森美家居成华店建材馆4楼富森地板订购地板,约定单价160元/㎡,预计铺设面积30㎡(商家自行预估,与实际不符),总价约4800元,由于本人个人经历坚决不愿意交定金,但商家还是强制让我们交2000元定金,我们说我们交800元,商家还是强制让我们交2000元,经再三确认,商家给的答复是未测量前定金都是可以退的,我们才交纳了定金,现因装修卧室铺贴面积较小,无需该木地板,与商家协商按照最开始的承诺退还定金,商家以未落实到订单上为由拒绝退款。 三、商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违法超额收取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家实际收取2000元,超出法定上限1040元,超额部分无效,应全额退还。 2. 实际面积与约定不符 实际铺设面积不足30㎡,定金上限应同步减少,商家应退还差额。 3. 拒绝协商退款 本人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还超额定金,均遭无理拒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586条: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 3.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