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虎丫炒鸡餐中含有虫子商家拒绝退款赔偿
网友保保_Mdg992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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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15日星期二中午在洛阳市涧西区王府井商场5楼虎丫炒鸡就餐 吃到一个虫子 疑似蟑螂 他们店内工作人员不管不顾 我要求退款 重新做一份 他们也不同意 态度十分冷漠 我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48条退款的基础上不足一千按一千赔偿 他们也不管 说市场监管局给他们说了像我这样的问题 不用赔偿 说我没吃坏肚子 没有中毒 不用管我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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