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杯中喝出玻璃渣,商家态度恶劣拒绝合理处理
网友保保_rNWU8ZCX
已完结
我们于4月13日中午十二点半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海底捞(阳光国际店)61号桌吃饭,吃饭的过程中,在杯子里喝出玻璃渣,在与商家反应过后,商家拿走玻璃渣就立即丢掉(也没有和我们说怎么处理这件事就把玻璃渣丢掉了)。 商家态度恶劣,无视食品安全。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 现投诉至此,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 图一打了隐私标签的是最后处理这件事情的女经理,因为露脸了所以打了隐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