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杭州播播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易UU加速器会员无法达到所需效果,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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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杭州播播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易UU加速器”平台购买了加速器高级会员年卡服务,支付金额为240.55元人民币,然而,在使用期间,该服务持续出现无法连接、频繁掉线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我多次联系平台客服,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在购买后一天内,我因服务质量问题申请退款,却被平台以“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我购买的服务存在严重的技术缺陷,无法提供基本的加速功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保证质量”的规定。 平台以“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 在购买前,平台未显著提示“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的条款,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2020年11月03日颁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有权在七日内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