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网拒绝合理退票诉求,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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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缘起:我于2025-04-11 09:19:04在大麦平台下单了4月12日下午两点的SAGA光明之城沉浸话剧(上海),11日下午因收到风暴预警为了安全考虑决定暂不出行,联系了光明之城的主办方,主办方表示可以随时退票,直接让大卖平台退票就好。 具体问题:大麦平台以未收到主办方退票方案为由拒绝退票,协商时间为12日上午,同时我又和主办方联系,主办方告知会和大麦进行沟通,目前主办方已经和大麦沟通过,但大麦继续拒绝退票。 退票理由:演出之前门票未核销,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一致,平台没有理由拒绝双方的共同要求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 ·期刊。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大麦作为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本人诉求:大麦平台退款(起码退百分之七十) 其他补充信息: 主办方联系方式:40****1310 主办方所属城市: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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