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黄金兑换存在诱导消费及价格纠纷问题

网友保保_ifoU0ajK

已完结

在2025年4月10号下午四点左右我在天水市麦积区二马路步行街周大生珠宝城内用2.97克足金兑换标价商品,当时我有咨询店员如果我想标价换回克重的黄金需要什么手续,店员告诉我,多少钱直接顶多少钱,并未告知要一口价黄金换回克重由于两者品相不同就需要计算折旧费,而且还是百分之三十的折旧费,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销售用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这就是违法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非常抱歉!企业选择不对外公开处理结果,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