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电APP小鹏充电桩占位费规则不透明要求退款
投诉对象:快电APP(浙江安吉嘉裕大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小鹏汽车 投诉标题:快电平台合作的小鹏充电桩未提示占位费规则,首次占位扣费100元要求退还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快电APP使用小鹏充电桩(具体地址:上海1788广场),充电13分钟(电费+服务费26元),充电中途因系统问题提前结束,但未收到任何充电结束通知或挪车提醒。事后发现被扣除100元占位费,现投诉以下问题: 1. 收费规则未显著提示 - 充电前快电APP及充电桩现场未通过弹窗、大字体等方式明示占位费规则(1元/分钟,100元封顶),仅在用户协议或角落小字中提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未显著提示的格式条款无效,本人不应承担该费用。 2. 未履行提醒义务 - 充电结束后既无APP推送通知,也无短信/电话提醒挪车,导致被动占位。小鹏官方宣称会通过信息、电话提醒车主,但本人未收到任何提示。 3. 首次占位未适用宽容政策 - 其他品牌(如特斯拉)对首次占位用户有费用减免政策,而小鹏作为自营充电桩方,未对初次违规用户提供容错机制,直接扣费100元,显失公平。 4. 收费标准明显高于行业水平 - 多数充电桩占位费为5-10元/小时,而小鹏按1元/分钟收费(折合60元/小时),远超合理范围,涉嫌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诉求: 1. 退还100元占位费; 2. 整改收费提示方式(如充电前弹窗确认、结束后推送提醒); 3. 公示占位费制定依据及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