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空票务服务存在霸王条款高额改签退票且不平等条款影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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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去哪儿 app 平台购买了成都双流到广州的往返机票,航班号为 3u8733(川航)。由于我和朋友分开购票,未仔细核对时间,发现去程班次买错且不在一起,在出票的第一时刻,我便立刻采取补救措施。前后不超过一分钟。 首先,我第一时间联系川航客服,但其态度敷衍不作为,告知没有错购措施,且收取的手续费远高于民航局规定金额。之后,我积极联系平台客服,同样未果。无奈之下,我只能向民航局投诉。在此之中,我一直保持着友善的态度希望平台和航司能理解,我承认是因为我自己的不小心,我承担这个后果,但因为我立马就发现了,且前后不超过10分钟,希望能谅解。 川航存在霸王条款,高额改签退票费及不平等条款与民航局通知不符。其作为国内航空公司,受民航局监管,却未遵循基本要求,无视民航局改进初衷,严重失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 19 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川航行为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权利。《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也要求航空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处理退票等事宜,川航此举已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望障消费者权益,还我们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我的诉求是川航能全额退款然后我可以买本来可以买的行程,我也没有以后不买川航了。我的诉求只有我希望川航能全额退款然后我可以和我朋友好好的享受本来我们应该享受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