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单方面限速,要求恢复合同约定上行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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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办理中国电信1000M宽带套餐(合同明确约定上行速率为50 Mbps),电信在未提前告知、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以“上行流量过大”为由限制我的上行速率,导致远程办公/直播/云存储等正常用途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生活。 根据《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电信企业需保障用户正常通信服务,限速行为涉嫌单方面违约。 本人套餐合同未约定“上行流量超额限速”条款,电信单方面限速缺乏合同依据。 若电信主张“公平使用原则”,需提供具体流量阈值及计算依据(目前未告知)。 本人多次通过10000号/线下营业厅与电信沟通,要求: ① 恢复约定上行速率; ② 提供限速的合法依据及流量监测数据。 但电信仅回复“系统自动触发限速”,拒绝解决问题。 申诉诉求 ① 责令电信立即恢复合同约定的上行速率; ② 书面说明限速政策的法律及合同依据; ③ 赔偿因限速导致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