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克重隐瞒、诱导消费及价格欺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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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珠宝(湖里万达店)以8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个貔貅手链总共5.31克(男士2.95克,女士2.36克)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元1657/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1.隐瞒克重,多次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明确克重充重时未公开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而且在现场也没有告诉我们金子的克重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来换的时候花多少钱就换多少钱两个貔貅手链加起来实际重量只有5.31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3、“未主动开具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而且我们还有询问手链怎么买刚开始跟我们说的是小的199大的299可是后面我去看单子以后上面就成了288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去找他的时候明明那个销售是没有在那个地方的所以他是不知道价格然后后面又说他们是有折扣的又一个看了两串珠子明显我的是小的而且只跟我说了199和299的并没有288的288还是在388折扣折扣下的价钱本人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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