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约团国际旅游乱收费及强制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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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昆明市) 1. 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25日,昆明市 2. 违规行为: - 虚构“古城维护费”向游客收取,且该费用未经政府批准或合同约定; - 实际成本为10元/人的保险费用,违规收取80元/人,差价构成价格欺诈。 二、擅自变更成团人数(大理市) 1. 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26日,大理市 2. 违规行为: - 合同约定成团人数为10-15人,实际成团人数增至30人,远超约定规模; - 未提前3日告知游客或协商,导致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如用车、住宿、导游服务等)。 三、变相强制消费(大理市、丽江市) 1. 时间与地点: - 2025年4月27日,大理市翡翠和雪花银购物点 - 2025年4月28日、29日,丽江市黄龙玉和药材购物点 2. 违规行为: - 导游以“拍照警告”“车上言语施压”等方式,迫使游客进入购物场所停留; - 游客因未购物或未消费遭到导游公开嘲讽、威胁 ### **法律依据及诉求总结** 1. 退还违规收费(法律依据:《旅游法》第35条、《价格法》第14条) - 保险差价:10元/人实收80元/人,退还差价70元/人×2人=140元。 - 虚构古城维护费:无依据收取240元(2人),全额退还。 2. 因擅自变更行程(法律依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条例》第33条) - 成团人数超标(合同约定15人,实际33人),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 强制增加4个购物点,导游施压,被迫退出香格里拉行程(占总行程30%),退还该部分费用(约总团费30%)。 3. 违约赔偿(法律依据:《旅游法》第70条) - 因强制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额外赔偿总团费的5%作为违约金。 总诉求 1. 退还违规收费:140(保险差价)+240(古城维护费)=380元。 2. 退还未履行行程费用:总团费的30%,1880×30%=564元。 3. 违约金赔偿:总团费的5%,1880×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