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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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两个孩子的宝妈,现投诉太平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存在隐瞒欺*合同重要内容,原保险工作人员2016年开始多次联系与我,诱导说这些保单都是保本的,以后本金是可以全部拿回的,就当给孩子存钱,等交完20年,孩子长大了需要钱就可以全取出来用,还多一份保障。当初保险公司业务员明确告诉我这7份保险均保本金,保费交完10年20年后,本金是可以全额取出的。2025年3月7日联系保险公司咨询保单问题,其现相关工作人员(王小姐)给出的答复却不一样,说我够买的7份都是重疾险,都不是领钱的,就算交完保费年限退保,退的保费也会少于我投保的本金很多。还和我说退保按保单所谓的"现金价值",对于这个"现金价值"当初让我够买保单的业务员从未和我提起并向我解释。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现金价值”。我2024年10月14日微信联系原保单业务员(艾小姐),其(艾小姐)还明确回复我保单到期交完可以全额本金退回。2025年3月7日又再次与原保单业务员(艾小姐)联系,其仍回复告知保单到期可全额退回本金。(注:原保单工作人员已辞职)2025年3月7日我拨打95589中国太平保险电话,再次确认我购买的7份保单是否交完20年后,我若不要保障,申请退保时是否可以本金全额退回,中国太平客服解释是不可以全额本金退还的。这明显保险公司存在诱导、虚假宣传,欺*投保人。希望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116条、131条处理,退还本金1650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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