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宽带套餐合约期及违约金未提前告知,要求取消合约并退费
网友保保_fZnAQw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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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5月于电信营业厅办理了融合宽带套餐(月资费169元),现需要取消或更改套餐,联系电信客服后被告知此宽带有三年合约,三年内取消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以当初的业务员以离职拒不解决任何问题。 办理宽带当时,本人并未被告知有三年合约及违约金事项。只是被问了要不要办理169套餐,并承诺可随时更换套餐服务。业务员没有对合约期及违约金事项尽到明确告知义务,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我在被误导下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电信企业应要求营业员明确告知客户违约金事项,而不是通过欺瞒手段误导消费者签订不平等条约!(如果营业员明确告知有违约金,我相信大部分客户都不会签这种不平等条约) 取消宽带套餐是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电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规定限制限定用户退订、取消宽带套餐,收取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不平等条约,我不认可。 本人诉求为取消违约金这种不合理收费,并且不得以其他借口对我乱收费,同时注销宽带,解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