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购入食品发霉投诉赔偿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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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我于2025年5月2日在拼多多平台的成渝尚味食品官方旗舰店(店铺营业执照名称为:重庆安渝食品有限公司)购入了1.5斤食品,先用后付金额为13.9元。2025年5月10日,通过邮政快递收到商品。拆开后发现,该商品发霉,有物品图片,签收30分钟内便联系商家反映情况,然而商家处理赔偿0.5元,并未接受。 1.《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索赔价款10倍(最低1000元)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或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可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特此投诉,期望相关部门能够追究商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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