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师大在线教育诱导消费、霸王条款及退款纠纷投诉
网友保保_2IW7tlz4
已完结
1、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投诉内容本人于五月八日与广州师大在线教育科学有限公司签订自考本科培训合同(合同编号HTNO20****08152****998254),总支付费用4240元。签约时销售人员通过隐藏关键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诱导消费,且合同中存在仅以本人发生重大事故后给甲方支付单方面违约金、扣除全部综合管理费后才能考虑退款的霸王条款,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2、未履行服务义务 缴费后,该机构未安排授课,至今未享受到任何服务。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53条,我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3、拒绝合理退费本人多次要求退款,对方以已签合同、没有这种规定为由拒绝退款,且未说明扣费依据,现在已不回复信息 4、未依法开具发票该机构至今未向我提供正规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投诉请求 1、责令该机构全额退还费用4240元; 2、对该机构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者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要求机构补开正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