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出行顺风车收费未按计价规则,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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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20日接到哈啰出行顺风车订单韶关市曲江区状元府邸到深圳市基业云仓空间,该订单为舒适拼订单,订单里程为293.8公里,实际收入为217.4元。按照哈啰出行平台计价规则舒适拼订单大于150公里为1.03元一公里,加上19.3元,即:293.8*1.03=302.614+19.3=321.914,实际正确车费收入为321.914元,而哈啰平台只给了217.4元,根本没有按照计价规则计算,321.914-217.4=104.514元,从中克扣了104.514元,哈啰平台严重违法违规,要求赔偿我损失90元。 哈啰出行的计价规则和费用计算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如果哈啰出行在提供服务时,不按照自己公布的计价规则进行收费,可能涉及到价格违法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有所规定。\n\n《价格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地确定价格,不得有下列行为:\n(一)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n(二)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n(三)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或者压低价格,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n(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n(五)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n\n如果哈啰出行不按计价规则收费,可能属于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查处,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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