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涉嫌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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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5月6号下午七点左右 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金鹰新城市中心明牌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3800元,当时明确说明要求不会旋转的罗盘款式,由于店里没有想要的克重,店员拿出包好塑封透明膜的旋转式罗盘推销,不告知是旋转式的,因包着膜看不出是否旋转不知情的情况经过导购反复推销下购买了。(1)店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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