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兰蔻旗舰店口红售后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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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月7日在淘宝兰蔻官方旗舰店下单一支口红 1.淘宝兰蔻旗舰店利用淘宝平台7天无理由退换货标识进行要约,误导消费者以为可以进行口红试用这一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并且客服未能提醒消费者不得试用,未尽商家告知义务,抹灭了消费者知情权。 2. 因口红有破损(不是消费者造成)淘宝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24小时提供开箱视频,但商家未能在24小时内提供开箱视频,举证失败,但不予退款。 3.商家属于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需赔偿!消费者保护权益第25条规定。除非是定做,鲜活易腐,报纸期刊,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其他都可以在收货七天无理由退款。 4 .商家属于国际品牌,未做好服务,既然不支持正装试用,为何不提前告知,为何不提供试用小样,为何不把试用不退,拆封不退醒目的标识与7天无理由退换货放在的同等位置,实属诱导消费谋取利益。 5.商家应当确认付款前强制消费者打钩确认,商家管理存在漏洞,不能因为商家管理疏忽就需要消费者买单吧!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6.兰蔻国际品牌未主动提供购物发票,未能带头做好榜样,难免让人怀疑偷税漏税。商家态度拖拉,不及时解决,客服不正面回答问题,一拖再拖的行为实属推卸责任。 7.淘宝介入也不作为,说好24小时内提供开箱视频未能提供,也不督促商家退款。现在已经超过24小时,未按约定履行承诺,属实欺*拖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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