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黄金置换价格不合理要求退款及赔偿
网友保保_ximXJpn3
1. 请求撤销置换合同,退还本人旧金手镯(14.67克); 2. 要求周大福收回其出售的10.48克手链并退还已支付的11,676元及工费1,000元; 3. 赔偿因误导性销售造成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如有凭证可列明)。 --- ### **事实与理由**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4年5月13日在靖边周大福门店进行黄金置换。 1. **旧金处置**: - 携带14.67克足金手镯(原购买凭证号:XXX)至该店,销售员告知“周大福仅支持旧金按736元/克回收”(当日市场金价为992元/克),旧金折价总额为10,804元。 2. **新金购买**: - 选购周大福10.48克手链,销售员称需按932元/克计价(低于当日周大福挂牌价992元/克),总价9,767元,另加工费1,000元,合计支付11,767元。 3. **事后发现权益受损**: - 2024年5月15日,本人咨询其他金店(如老凤祥、周六福等),得知行业通行置换规则为“克换克+工费/折旧费”,按此计算,本人仅需支付约2,455元,但周大福方案导致本人多支付8,312元,旧金折价损失3,747元,总计损失超12,000元。 - 本人要求撤销交易并退还旧金,但周大福以“已签字确认”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