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珠宝诱导消费、隐瞒克重及商品质量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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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5月17日晚上8点本人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大润发缤纷汇金六福珠宝店进行购买金饰,售价共1245元,包含和田玉和一口价金。 当天购买时未告知金价克重为多少,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在购买后,开的收据上也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且售卖员在售卖产品后才提产品是一口价黄金,但产品是999还是996.750,并没有实际标明,在购买的时候不断强调工艺,存在言语诱导性消费。买的和田玉也没有证书。最后我是用自己的旧金1.35克金以700块的低价给他们回收自己又补了300元成交的,总共1245元,这个回收价当天店里也未公示,随口说了一句700,回到家查当天回收价为735,存在欺*行为。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 商品在5月17号购买时没有产品证书,发票,只给了保修单,5月15号本人要求开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金莲花质量有问题,内部及莲花表面未见品牌钢印或999足金标识,无标签、证书可以证明配饰的金含量。和田玉内也没有证书证明是和田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 综上原因,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不接受换款补价等其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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