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胜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销售质量问题商品进行退款
网友保保_9uBZGyQ4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12月21日于滁州胜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适配一副近视眼镜,镜框为“木九十”品牌,总价值为1200元,商家未开具专业增值税发票,仅提供收据。2025年4月14日下午上班时间因工作疲乏,采用风油精涂抹在太阳穴位置提神,大约30分钟后,塑料质左镜腿自行断裂,期间眼镜腿从未受到外力伤害,5分钟后右眼镜腿同样自行断裂,未受到外力伤害,推测风油精中的有机溶剂将有机材料制成的眼镜腿分解进而产生断裂,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本人临时花费720元在工作单位附近适配了一副新的近视眼镜。2025年4月19号周六本人前往滁州胜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被商家一口否决经济赔偿,并推卸商品损坏是由人为原因造成,经济赔偿不予受理,期间我请当地人民警察进行纠纷调解,但调节无果,双方没有达成全额赔偿协议。 至此,诚恳希望消费保平台能为本人主持公道,本人诉求:滁州胜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本人损坏近视眼镜的全部费用1200元。
投诉进度

用户评价
品牌评价
品牌方推卸问题产品责任,未在产品说明中告知用户注意事项,失败的品牌,祝愿能早日倒闭。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客户是属于自己人为操作导致的产品出现问题,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因此无法做出相应的退换货及赔偿处理。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消费者自行补充试验,全程录像,实验结果显示塑料眼镜腿再次被风油精溶解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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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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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您好,由于您提交的投诉未选择正确的品牌我们无法跟进协调(不同品牌涉及不同行业分类,需要提供一些证据要素,如网购需要提供订单号),此投诉作无效投诉处理。若需要消费保提供帮助,重新提交时在品牌(投诉对象)搜索栏搜索(企业公司名称或者品牌的关键词语),选择正确品牌名称,勿点击“继续投诉的按钮”,除非没有这个投诉品牌,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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