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宝格丽所戒指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退赔之投诉
处理中
事实经过:投诉人于2024年2月5日在宝格丽宁波和义店以196,500.00元购买了型号为“355343"的宝格丽品牌戒指(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66号和义大道购物中心一层B区L1028商铺)。该戒指自购买以来,佩戴次数极少。2025年初,该戒指在未受外力的情况下出现断裂情况,反映出质量问题。因此,投诉人于2025年2月1日将戒指送至宝格丽宁波和义店进行售后,门店人员表示该戒指需要送至意大利原厂进行修复。 受损情况:戒指断裂。 沟通情况:鉴于该戒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其在维修后仍可能再次出现断裂情况,且售价为196,500.00元的戒指竟存在如此质量问题,投诉人不接受维修处理的售后处理方式,要求宝格丽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退一赔三。经过沟通,2025年4月8日宝格丽宁波和义店表示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层面以及门店层面无法进行赔付,只能做维修处理,即宝格丽方拒绝按照法律履行其相关义务。 争议焦点: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拒绝退一赔三。 具体诉求: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