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中国黄金购买耳环遭欺诈及售后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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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3日中午12:43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建设路恒丰时代广场中国黄金购买结婚四金,进店明确说过要足金黄金,在店也接通过家人电话说不要买玫瑰金不保值 就是18K金,有跟导购说过不要玫瑰金要足金黄金。其中耳环5到6克左右价值3910元,昨天被告知不是足金黄金是18k金,付款时导购并未说明是18k金耳环以及克重,让我没法判断商品价值,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是足金黄金才购入了这枚耳环。 一、未说明克重和未主动提供发票,说明产品信息是导购的主要工作内容,我听不懂她们说的黄金专业术语,我有权怀疑贵店在欺*诱导消费者:18k金-Au750-足金利用消费者不懂黄金,不知市场标准价的弱势,混淆概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欺瞒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重量和含金量。同时根据《价格法》第13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量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含金量属于规格,导购并未告知是多少的含金量以及因为在明显地方标注,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并未主动开发票给我,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第一款,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商家拒绝履行该义务,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权益,存在明显的偷税漏税行为。 三、售后态度十分恶劣,在我明确表达出需要和商家调解处理该事件的意愿时,该店店员忽略不给我一个解决方案,该店铺这种逃避售后,不理会消费者诉求的行为不仅耽误了我的时间和耽误我黄金保值,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售后应享有的服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