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网服务内容不符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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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我于5月22日到达珍爱网北京市西城区线下门店,红娘李晨宇对服务内容夸大,制造单身焦虑,承诺每周会安排见面一到两位以上本地女生见面,对女生的推荐会通过小程序和人工两种方式,并推荐符合我要求的本地女生,推荐的女生也都是已经相互进行照片筛选可以直接见面的女生,实际推荐服务需要再次相互进行照片筛选才能见面,我于5月28日与红娘李晨宇签订服务合同,缴纳费用7560元整,合同中对于服务内容并没有详细说明仅是有多条对消费者进行约束,对商家无约束力度,服务合同显失公平。同时在微信上经李晨宇同意后约定服务开始时间为5月30日开始。在签订合同后,服务的红娘由李晨宇变为李晨宇和李培园两位红娘共同服务,但李培园由于之前并未沟通对我情况也并不了解,态度也较为冷淡,对我推荐了一位天津户口的女生并不符合要求,我要求李培园在端午节安排见面或者安排其他女生见面,均未能安排。在之后的两天直到5月30日,红娘也未主动与我电话沟通,仅通过小程序对我推荐女生,但女生的各方面要求均是不符合要求的,多为外地女生,在5月30日我想要通过电话再和红娘李培园李晨宇沟通,但电话均未接通,此时我已意识到合同签订前后存在服务内容不符,并且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合同执行前未告知便更换红娘等诸多问题,便在5月30日中午像珍爱网官方申请退款,之后又和门店负责人魏迪进行通话沟通,魏迪在过程中极力阻止我申请退款,言辞犀利,态度强硬,但我极力要求退款,最终同意我退款并马上像总部申请,但退款金额无保障,退款时间不一定,承诺我于下周三6月4日前回复我,截止目前未回复。综上所述,投诉内容具体如下:1、通过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在签订合同签承诺的每周可以见面一到两位以上,实际合同执行中并不能达到,合同前承诺推荐女生均未本地并符合要求的女生,实际执行过程中推荐女生多为外地女生。2、签订合同前并未告知增加或改变一对一服务红娘,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签订合同后红娘变更并且态度转变,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消费。3、合同显失公平,存在类似霸王条款,多条服务条款近对消费者有约束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本人在此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该起诱导消费事件,同时要求北京市西城区珍爱网线下门店及其所属公司深圳珍爱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分公司全额退款7560元。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门店负责人魏迪5月30日时承诺下周三前也就是6月4前对我退款问题进行回复,今天一整天没有回复,同时本人微信电话打不通,红娘李培园微信电话也打不通,珍爱网西城区线下西直门门店电话也是无人接听。整体工作状态堪忧,工作效率低下,门店负责人说话不负责任,身为领导毫无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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