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牛奶变质索赔无果要求依法赔偿

处理中

• 本人于 2024年6月5日 通过物美超市旗下“多点APP”下单购买日常用品(订单号:89****571404)。其中包含 “三元 每日新鲜鲜牛奶” 一盒。 1. 商品于当日送达后,本人立即将所购鲜牛奶放入家庭冰箱冷藏室(温度符合产品标识要求)保存。 2. 当日晚餐时分(即购买当天),本人取出该鲜牛奶准备给孩子饮用。开盒倾倒时,发现牛奶已凝结成块状物,并散发出明显的酸腐异味,明显已腐败变质,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法食用。 3. 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点APP内申请售后,反映牛奶变质问题并要求合理解决。然而,售后渠道未能得到任何有效回应。无奈之下,只能先按照系统流程操作了退款申请(仅针对该牛奶款项)。 4. 此后,本人咨询专业人士获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依法维权。6月6日傍晚,商家物美超市主动联系本人。但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仅为赔偿300元消费抵用券或更换一盒牛奶。 5.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商家提供的解决方案(300元券或一盒奶)远低于法定最低赔偿标准(1000元),且未能体现对销售变质食品这一严重问题的重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问题性质严重: 该牛奶在购买当天、严格按要求冷藏保存的情况下即发生严重变质,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健康(尤其是儿童)造成危害。商家应彻查原因(如运输、储存环节是否合规),而非仅以小额补偿敷衍了事。缺乏诚意: 提出的解决方案(抵用券或换货)未正视销售变质食品的法律责任,也未能弥补消费者因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及维权过程所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 投诉诉求: 1. 依法赔偿: 要求被投诉方(物美超市/多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向本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000元整。 2. 道歉与整改: 要求被投诉方就销售变质食品及售后处理不当的行为向本人道歉,并承诺加强供应链管理(尤其是生鲜冷链环节)及售后服务响应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