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轩教育退款及发票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qkL0ICWU
处理中
我于2025年3月,在博轩公考再三诱导下,报考了它们网课机构,首先一直没有合适的岗位,年龄要到报考极限35岁,因我是学护理的,工作也忙,一直也没有跟老师学,现在单位又外派在外学习,无法正常进行此机构学习,决定不报考其机构任何岗位。私下联系机构协商,我愿意支付20%合同上所述的管理费,但拒绝他附加的各类课时学习费,但售后态度僵硬,说签订的是法大大条款了,用霸王条约约束,不允许退款。后面经一系列协商未果。现予以投诉,协议过份保护甲方的权利,削弱乙方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3条,26条。《民法典》496条,563条,我们消费者享有合法维权的权利。其次,支付网课,当时未开具花票,现如下图,要求对方出示花票单据,一直未回复。请平台替我监督此机构税务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