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定损拖延且强制外修导致车主质保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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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新能源车辆鄂AAX6631 在电池发生磕碰后,第一时间报案和到保险合作的4s店定损维修,上汽通用厂家给的方案:维修电池更换电池包壳体(必须用一种比较昂贵的密封胶密封保证安全),费用在2万左右,湖北人保财险武汉汉阳区分公司负责定损的工作人员6月4日到4s店查勘定损,6月9日系统才显示开始定损,期间未主动与车主联系沟通,车主联系定损员后,定损员表示4s店维修报价贵,让去保险合作的第三方公司维修,维修后不承担车辆质保,同时会失去上汽通用厂家对车辆的质保。 请求银保监会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湖北人保财险武汉汉阳区分公司的监管,妥善解决车主诉求:必须在上汽通用厂家授权可以维修电池的4s店铺维修,保证电池安全性和厂家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