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途汽车深圳众祥4S店订金不退违反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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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4日,我和捷途汽车深圳众祥体验中心4s店未签订购车合同和无定金约定,只交了4000订金。第一次在店里交了1000订金(不是定金,手上有实体收据)。6月15日,第二次在微信上他发了个二维码收款交了3000订金(不是定金,无实体收据在手,但有图片)。现在家里人不让买了,找他们退订金,他们死活不愿意退,4s店的领导也拒绝和我沟通,无法沟通。 违反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收款不退等格式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4S店在未签订合同、未约定订金不退的情况下,拒绝退还订金,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将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知情权:4S店未明确告知你订金相关的退还条件等重要信息,也未提供收据,使得你对所交款项的性质、用途及退款规则等缺乏清晰了解,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的诉求是退还订金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