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绝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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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6月18日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中国珠宝君竹路店专柜购买足金戒指两枚, 售价共5258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一个有克重一个没有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主动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6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 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二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退货,退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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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付金额换正常克重的黄金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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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珠宝店购买黄金戒指,共计人民币5258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并给予半小时内购买产品才可享受的七九折折扣,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两次询问黄金克数,导购均不予告知,第二天再次去店面对质,查看质保单发现没有黄金戒指克重,也没有标签,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第三次追问导购才告知克重为2.85g,换算下来每克黄金1263多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人民币1600元左右。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微信和当面沟通均称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益。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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