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学院涉嫌消费欺诈及未履行服务承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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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梨花学院消费欺诈及未履行服务承诺的投诉书 投诉人:[颜静] 联系方式:159****2786 一、投诉背景与前期处理情况 本人于2024年10月10号交8800元在梨花学院学习,通过梨花学院宣传承诺“保障学员获得稳定收入”,先后向其支付多笔费用,用于课程学习及配套服务。因对第三次缴费14800元存在争议,本人于2025年6月16号通过消费保平台发起投诉,要求全额退还该笔费用。经协商,梨花学院于2025年6月21号退还11840元,仍扣留2960元,虽暂时接受该退款,但对其扣费合理性存疑,此行为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新增投诉事由及诉求 1. 设备费用价格欺诈:梨花学院在销售课程配套设备时,对不同学员实行差别定价,本人购买设备录音棚支付1398元,而其他学员仅需支付680元,差价达718元。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公平交易原则,涉嫌价格欺诈。 2. 虚假宣传与未履行服务承诺: - 梨花学院以“保证学员获得收入”为核心宣传点诱导消费,但本人在支付总计24998元【含第一次8800元、设备1398元、第三次缴费14800元(退了11840元,扣除部分2960元)】后,未获得任何收益,课程及服务未能兑现承诺。 - 机构持续以“进阶课程”“升级服务”为由要求额外付费,与前期宣传的“一站式保障”严重不符,存在恶意诱导消费行为。 3. 退款诉求:要求梨花学院立即退还剩余未退费用,包括: - 第三次缴费差额:2960元 - 设备差价:718元 - 第一次缴费:8800元 以上合计124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