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信息不实及非本人签名投诉

网友保保_oW0nGL3h

处理中

本人与邱玲系初中同学,其就职于保险销售行业。2019年4月,经邱玲推荐,本人作为投保人为配偶杨东升购买保险产品,同时杨东升作为投保人为本人投保,业务办理由邱玲委托业务员方淼淼具体操作。基于同学情谊及对专业机构的信任,双方签订相关保险合同。 投保前,本人已向邱玲、方淼淼提交杨东升包含甲状腺结节、肺结节检查结果的体检报告。后经核实发现,该体检报告未提交至贵司核保流程,保险合同中亦未体现被保险人上述健康状况。合同第65页“询问事项”关于健康检查情况的答复均为“否”,与实际提交材料严重不符。业务员就此事解释前后矛盾:最初称因公司营销活动期间,上述健康异常可按标准体承保;后又改口称已提交报告。此行为涉嫌未如实履行投保人健康状况告知义务,可能影响保险合同订立及承保条件。 此外,杨东升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中所有签字均非本人签署;合同中本人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存在不实记录;业务员曾授意我们在接受公司回访时仅作肯定答复,且未就保险现金价值等关键条款进行充分说明。 1.贵司立即核查相关保单业务办理流程,书面说明未如实告知健康信息的原因;2.针对保单签署非本人真实意愿、个人信息记录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并予以落实;3.退还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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